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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网络餐饮服务拟出新规

编辑:转自甘肃餐饮网 更新于:2017-2-22 阅读:

  此外,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外卖平台的责任。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建立登记审查等制度、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检查经营行为等。

  此次意见稿提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进行审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意见稿还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否则,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观察:网络餐饮】

  今天(14日)的新闻观察员是李敦义。违法经营网络餐饮的现象开始有了监管办法。对于这一新规,你有什么评论?

  网上餐饮目前在全国的经营额已经达到千亿元的规模,而且规模还在快速扩大,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市场,在之前我们的监管基本上处在真空状态,以至于出现了大量的食品卫生问题。

  这些问题还只是体现在已经投诉反映的数量上,没有投诉暴露出来的问题,数量可能更大。乱象丛生的网络餐饮市场急需一个全国统一的监管办法,这是这个由国家食药监局出台管理办法的大背景。

  这个监督管理办法的突出亮点主要有两个,这两方面的明确规定也是网络餐饮行业的突出问题。一是网络餐饮的经营者必须要有自己的实体店,而且这一条的监管最严,如果违反,罚款在五万元以上,这一条,就从根本上杜绝了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制作单位分离的局面,由于网络餐饮的制作者不具备实体店性质,一些小作坊式的餐饮制作者没有实体店的经营许可和卫生合格手续,粗制滥造,卫生堪忧,这条关于实体店的规定明确把网上餐饮纳入了与实体店同一的监管范畴,做到了质量可监控、可追溯、可处罚。

  第二个亮点是对食品包装和配送环节的卫生作出规范和要求,包装材料要达到安全环保要求,配送人员要达到卫生要求。这样,就从餐食制作、包装、配送环节上保证了网络餐饮的安全。

  我们说,在对行业的监督管理上,目前最难的还不是出台相关规定,难在具体的执行。我们目前对网络餐饮的监管主要还是停留在事后监督处罚上,也就是说,问题不暴露,没有投诉,

  在主动监管上我们几乎没有在事前查出问题,使网络餐饮处在“民不告,官不究”的被动状态,我们期望在执法层面能出台实施细则,食品监管部门能根据实施细则主动出击,在问题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暴露之前查出违法事实,使这种违法现象还没有造成危害的时候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状态,是这个管理办法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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